。”常胜对于这种蛮牛式的对手很感情趣,因为从修道至今,常胜一直没有碰到在力量上与自己匹敌的人,而看到这魁梧大汉时,不由得技痒起来。想用这个魁梧大汉试试自己的力量。
“小子,俺早就看你不爽了。仗着修为比别人高,竟然如此的狂妄自大,与人战斗时,竟然连兵器都不拿出来,难道你是瞧不起俺们这些同门吗?”李同天瓮声瓮语的道。
“我不习惯使用兵器,并没有其它的意思。难道就因为你们每人都使用兵器,我就非要使用吗?这是什么道理?”常胜虽然不想解释,可看到那些擂台下的人,听到李同天的话时,都露出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时,顿时知道自己有些犯众怒了。
“原来是这样!看来是俺错怪你了,俺给你道歉。既然你不使用兵器,那俺也不用,咱俩就赤手空拳的打上一架,怎么样?”李同天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讪讪的挠挠头。
李同天的性格从他的话中,就可以看出是那种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真男儿。对于这种人,常胜很是欣赏,因为他们并没有什么坏心眼,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与人发生矛盾时,只要占在理上,就能让这种人公开道歉,非常的坦荡。
听到李同天的建议,常胜笑道:“在下正有此意!”
李同天将背后的耀阳剑解下来,放在擂台的角落。回到先前的位置,活动了下身体,咧嘴一笑,道:“俺在没被宗门选中时,可是经常去山里与野兽搏斗的猎人,所以俺的拳脚功夫可是不差的,你可要小心!”
“请吧!”常胜温和的笑道。这种人让常胜觉得与之相处时很轻松,不用想那么多弯弯绕绕。也不用去刻意的讨好。
“俺来也!”话落,李同天就向着常胜扑去,双脚踏地时,传来一阵“咚咚……”声。双拳上闪烁的是淡淡的金芒。那是属于金行属的独有颜色。
为了不暴露自身的秘密,常胜已经在之前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