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十八岁为成年界限,十八岁以上的男子,都要准备接受国家征召,在卫军、陆军、海军,或者其他国家军事单位里服役三年。
看起来这是部暴虐之法,循着的是缴皇粮,完官差的老传统,在天道兴起,百家共鸣,中西学思辉映的英华,这是彻头彻尾的“反动”。
可皇帝通过修订《皇英君宪》,将这项“国民义务”的本质解释清楚了。《皇英君宪》新增的条目是“皇帝代天行道,扶立一国,与国民有如下义务:启蒙、扶孤、恤弱、救助……”。
这说的是皇帝代天立这一国,必须要承担国民的教育、医疗和弱孤扶助等等义务,而这一国并不只是皇帝私有,是大家的国,因此国民也有相应的义务,除了缴税,就是服役。
看似跟古时传统一样,本质却已是权利义务挂钩的近代国家法理。因此国民并没有乱了心念,实际上皇帝修订君宪,也不过是将这十来年的作为进行了法文确认。如今一国蒙学普及,医疗卫生和慈善救助体系也初步成型,农稼和工商税则虽还说不上完备,却在渐渐向公平细致前进,乡间小民都能真真切切感觉到“国家”就在自己身边,此时以《兵备法》确立大家的兵役义务,这是顺利成章的事。简单说,这一国对你负责,你也要对这一国负责。
更何况,大多数民人都争着抢着想当兵。《兵备法》里所说的兵役,不是古时那种要求人自带武备,无偿服役,就供吃穿的征发。不管是进哪个单位服役,国家都一包到底,还要提供正式薪饷,而且还有若干补贴,以及退役后的门路优待。
得知入陆海军,不仅有三两的基本薪饷,枪械军装还能带走,退役后帮着安排工作,有资质者还能进各类学堂,《兵备法》颁布之曰,国中反而一片欢呼声,因为这意味着大扩军。英华军队多年来一直就保持在陆军七万,海军三万的规模,能进正规军的都是幸运儿,现在广开大门,大家自然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