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祥又低声道。
然后就见到孙临和参谋团的人,孙临尚不足三十岁,年少英武,特别是那身新襄制式风衣,披在身上,在海风吹拂下不停摆动,让他更显英挺。他双眼雪亮,目光如箭,一眼望着沈世魁,笑吟吟便行了过来。
“这位便是威震东江的沈总兵了,下官孙临,见过沈总兵。”
既然都是武职,两人间施礼就很简单了,沈世魁看着年轻得不象话的孙临,多少有些嫉妒。
不过这不影响他嘴里说些寒喧的话,然后孙临遣人送上一件大号的军大衣,沈世魁也不客气,直接套在身上,顿时觉得,这大衣比起皮裘毫不逊色。
“这些时曰在海上飘久了,我先让弟兄们上岸透透气。”寒喧结束后,孙临又道。
“那是应当的,那是应当的,早就准备好了军营,只待孙总兵来了。”沈世魁笑道。
眼见孙临回头去吩咐部下,旁边的沈志祥低声道:“这厮真的是爱兵?”
“只怕是要给我们看看他的威风。”沈世魁比这个侄子想得可要多得多。
不一会儿,便看到靠岸的各船上,一队队登莱兵开了下来。霍彦无论他个人野心有多大,立功之心是多么急切,但在练兵之上,确实有过人之处。四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足够他将那些原本懒散的登莱兵练得有模有样了。而且因为军资充足,登莱兵的一些装备,是直接从新襄购买的,比如说军服战袄。故此,当一列列的登莱兵上岸,然后被各自军官喝斥带走,都显得井然有序。
这一幕让沈世魁等人极为震憾。
“啧啧,这位孙总兵当真有钱,这已经是多少了,至少有五百家丁了吧?”
副总兵金曰观忍不住嘀咕了一声,在他看来,装备如此出色,军容如此整肃,自然就是家丁。
“哼,不过是捞足了钱……”沈志祥犹有些不服。
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