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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巨龙烈焰(3 / 4)

余地。不过骑士虽然在追赶林宇天,但心思却也留在了身后那欢呼声不断的战局中;对于大胡子队长的两次实力增长,年轻骑士也是饶有兴趣。

这或者就是他力量晋级的机会,虽然不知道大胡子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喝酒?还是另有玄机?

巨龙烈焰他自然听说过,大陆上最出名的烈酒之一,据说一滴就能让巨龙醉上一天。当然这是夸张的传言,毕竟巨龙动辄就是十几米的庞大身躯,一滴让人都醉不了的烈酒怎么可能让巨龙喝醉。

如果说酒量是男人的象征,那大胡子倒也能算是个真男人。

林宇天跑出百米范围,触灵也被他带出了百米范围;两只被众人忘记的树人动作一顿,有些茫然地看着眼前欢呼的人群和虐熊尸的大胡子队长,暂时忘记了攻击动作。

触灵的控制还是有距离限制的。

林宇天此时没闲工夫研究这些,计算着自己和骑士之间的距离,急速地朝前奔跑着,若是骑士再没有什么控制技能,那自己跑掉也只是时间问题。

而在林宇天的印象里,貌似之前几个游戏,战争骑士到后期的控制技能都算是寥寥。

另一边,快将巨熊生撕了的大胡子队长终于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抬眼望见了道路远处骑士奔走的背影,当即提脚追了上去。这次跑动的速度相当快速,这是实力提升、力量增强的缘故,大腿有力,自然奔跑迅猛。

速度提升到极致,和身后追赶的骑士渐渐拉开距离,林宇天不慌不忙的跑着,触灵跟在身旁也优哉游哉地飘着。

在他们身后远处,是呼哧呼哧穿着粗气的大胡子,这家伙奔跑的速度也相当迅速,但距离前方的一人一猪还有些距离。

林宇天突然跳起,身体在半空中横向转弯,虽然惯姓带着他向前冲,但他突然发动了野蛮冲撞,系统强制姓将惯姓横向转移了一百八十度,野猪化作了一团光影撞向了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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