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陈子锟环视一张张斗笠下彪悍的面孔,没有多说什么:“弟兄们,成事就在今晚,动手!”
五百省军打扮的士兵排成双列纵队向城内开去,路遇巡警哨所,披着雨衣的警察看到荷枪实弹的军队经过,根本不敢过问。
“这是要开拔到哪儿去啊。” 一个警察喃喃自语道。
另一个老警察道:“最近部队调动频繁的很,这大半夜的调兵,怕是前线吃紧了。”
部队在空荡荡的省城大街上齐步走,忽然对面来了四个宪兵,拦住队伍喝道:“哪部分的?”
“老子是警备旅的。”少校打扮的薛斌上前一巴掌将宪兵抽了个踉跄。
“你怎么打人!”宪兵捂着脸质问。
“打你,我还要毙了你呢,耽误了军机,你当得起么!”薛斌一摆手,上来五个士兵,端着汤普森手提机枪将宪兵们逼到了墙角绑了起来。
宪兵们恐惧极了,因为他们知道,警备旅根本没有装备过这样的枪,而且省军下雨天从不戴斗笠。
……
部队兵分三路,第一路一百五十人,由陈子锟亲自率领,直奔督军公署,第二路一百人,负责占领警察厅和电话局,第三路二百五十人,由薛斌带领,这一路的责任最大,警备旅就交给他们了。
督军公署,笙歌依旧,大人们怕是要打彻夜的麻将,守门的士兵抱着步枪打起了瞌睡,忽然一辆汽车驶来,灯柱穿透雨雾,士兵强打精神站直了身体恭候长官驾临。
这是一辆英国产的罗孚轿车,停在公署大门口,车门打开,副官先下来,打开后车门,一个少将军官从容下车,从副官手里接过军帽戴在头上,他的马靴锃亮无比,腰间挂着金丝刀柄的佩刀,甚是威风。
“立正!”哨兵们的腰杆挺得更直了,那少将身材极其高大,用戴着白手套的右手放在帽檐边回敬了一个军礼,匆匆进门,哨兵正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