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家祖上是读书人,虽然弃武从文,读书的习惯没拉下,当年避难之时,拉到山里最多的东西不是武器不是衣物粮食工具,而是万卷藏书,村里有先生负责教育小孩读书,世代不息,所以程石才能出口成章。
捕到一头狗熊,村里人都很高兴,程石把雄挂在石壁上,操刀把熊皮完整的剥下,四个熊掌留下两个,还有两个给了陈子锟,这回陈子锟没有推辞,很爽快的收了下来。
晚饭吃熊肉,喝苞谷酒,寨子虽然垦荒多年,但可耕种的土地还是不多,种植的苞谷产量也不高,除了当粮食的,还有小部分用来酿酒改善生活和祭祖,乡下人淳朴,不劝酒,只管尽兴的喝,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谈天说地,听陈子锟说外面的事情,火车轮船大飞机,高楼大厦铁路桥,听的村民们神往无比。
程石所用的是火绳枪,下雨刮风都不好使,哪有陈子锟送给他的温彻斯特好用,村里猎户们都来欣赏这把洋枪,一个个赞不绝口,说有了这枪,就再不怕野猪糟蹋苞谷了。
原来这山里最厉害的野兽不是老虎,而是野猪,经常成群结队的来糟蹋庄稼,由此这条山谷子还有个别名,叫野猪峪。
程石说:“枪好,可惜子弹不多啊,不知道县城有没有卖的。”
陈子锟道:“这种子弹是外国造的,连省城都没有的卖,只有托人从上海捎。”
程石露出惋惜之色:“那打完了岂不是成了烧火棍。”
陈子锟道:“我倒有个条路子,能让你有用不完的子弹,只是不知道你又没有这个能耐。”
程石眼睛一亮:“你说。”
陈子锟却并不说话,径直出了屋子,指着远处一棵大树道:“咱俩比比,谁能先跑到那棵树下。”
两人在月下展开了赛跑,结果自然是程石赢了,他有两条撵的上兔子的腿,爆发力和耐久力都极强,陈子锟虽然是练武出身,速度也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