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
“我认错人了,你敢除去斗篷让我看看你的脸吗!”
“没必有!”
叶枫闻言突然勃然大怒,咆哮着大骂道:“陈勇杰,你销声匿迹了大半年,我***以为你壮烈了,为了救我叶枫壮烈了,你***知道不知道,我和毒蛇、医生为了给你报仇,我们盗取部队装备武器私自行动,在边境的丛林里猫了整整一个月,最后把那***魔鬼佣兵团二百多号人全灭了,一个俘虏都没留,毒蛇的一条腿断了,医生的左眼也瞎了,就只有我叶枫没缺胳膊少腿,囫囵着回来了......”
叶枫顿了顿,平复了一下失控的情绪,继续道:“你比我更清楚,私盗武器擅自行动虐杀俘虏是多大的罪,如果不是老领导念着我们三个以往多少有点功绩,我们三个就得上军事法庭,就得被枪毙,但我们从来没后悔过,我们都是你一手带出来的,你挂了,如果我们不手刃了那帮杂碎,我们这一辈子都得做噩梦,给你报了仇,我觉得这次横竖都得下去陪你了,事先得给你打个招呼吧,所以我和医生背着残了一条腿的毒蛇跑到你壮烈的地方,跟傻逼似的对着偌大一片山谷说了两个钟头的话......你哪,不声不响的销声匿迹了半个月,现在冒出来了跟我说我认错人了!”
众人看着声嘶力竭的咆哮着的叶枫,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注视着烈千绝,看他的反应。
烈千绝的双脚突然顿住,双肩剧烈的颤动,犹豫了一下,心底叹了一口气,继续向幽暗林地的深处走去。
叶枫看着烈千绝的背影凄然一笑,大声喊道:“陈勇杰,还记得那首《袍泽》吗,你是不是忘了,我不会唱,但我会背,如果你忘了,我背给你听,我来告诉你,什么是生死兄弟!”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