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犯科者,还会依法制罪。如此一来,城中的衙役虽然少了许多,但是风气却大为改善。
接下来再次由吴王府出面,招募了上千名良善之民为衙役,这些衙役与原来的衙役合并在一起,经过简单的培训之后,立刻开始在城中各地巡逻,而与此同时,李恪和李愔还将城中所有商户召集在一起,经过数天的谈判,终于敲定了收取‘治安费’的方案。
说起唐代的税收,这可是个大问题,初唐时主要还是租庸调,以一夫一妻为单位,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粟2石,为租;输绢2丈、绵3两(或布2丈4尺、麻3斤),为调;服役20日,称正役,不役者每日纳绢3尺(或布3.6尺),为庸。
租庸调这种税收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问题来,因为这种税根本不管你每年的收入多少,职业如何,全都按这个标准来说,而这对于朝廷来说,除非国家人口大量增加,否则每年的收入都不会有太大的起伏。
当然了,这种税收制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在初唐这种人少地多的情况下,租庸调无疑是一种轻税,使得民众的负担很轻,也增加了百姓开垦荒地的热情。本来若是没有李愔这个变数的话,这种收制度还能用上一百多年,直到中唐时期人口增加,很多百姓分不到土地,这才导致租庸调的崩溃,而两税制开始兴起。
不过随着李愔的到来,大唐的商业极其繁荣,民间的财富增长极快,若是只按照租庸调的方式收税的话,那么政府的财政根本没有增长。不过正所谓因势而变,许多地方都出现了许多变种的商税,比如货物过路时通过关卡,就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商户想要自己的店铺免除麻烦,也会给当地的官吏一定的钱财,这些钱财除了被这些官吏私分掉之外,也会上缴一部分到国库,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收税,甚至在全国各地都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只可惜这种变相的收税十分不正规,商户上缴的多少全看当地官吏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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