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分散了兀蛮的注意力。
兀蛮跋涉数百里,为的就是这鲜卑人的掌上明珠,草原上有名的美人儿。
眼下,瞧着夫蒙青冉自投罗网,兀蛮自然喜不胜收,他丢下周志,大大咧咧地笑道:“鲜卑的明珠,你不是我的对手,这些汉人更不是我的对手,你瞧瞧,他们有什么本事?值得你背弃鲜卑人的骄傲?”
四下里的青州军将目眦欲裂,其中陈六与周志更是愤慨交加。
太史将军还没有出马了,这乌桓狗又怎敢猖狂至此?
有心豁出了性命,剿杀这狂孛自大的兀蛮,可从缺口处涌来的乌桓人已经将他们彻底纠缠住了,短时间内无法分身。
众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火红色的身影扑向了兀蛮。
夫蒙青冉使的是长鞭,她把钢鞭挥舞的宛若银蛇翻飞,鞭鞭不离兀蛮的要害。
兀蛮只是狞笑不已,夫蒙青冉的招数他早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眼下之所以没有痛下杀手,为的只不过是生擒活捉,好回去交差罢了。
兀蛮善使一对鎏金锤,重量在六十斤上下。
之前,周志的大刀就是被鎏金锤磕飞了,若不是军卒适时相援,连周志自己都要交待了。
其实,单论武艺的话,附近的数百人没有一人是兀蛮的对手。
眼下,别看夫蒙青冉舞的漂亮,可鞭影中的兀蛮却游刃有余,浑然没有半点紧张之色。
太史慈暗叫不好,契丹小娘们固然勇气可嘉,然而却依然挡不住契丹猛将。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十个回合,这鲜卑族的姑娘就要交待了。
在兀蛮的引领下,乌桓人士气大振,他们一鼓作气,竟然有百十号人冲进了军阵之中。
长弓兵早已经弃弓而战,他们拿起长枪、大刀,死死地挡在太史慈身前。
“太史”字大旗在迎风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