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大步而走。
他是对王镇雄真有感情,他是真孤儿,无家,无父母,小时候就在外流浪,后来跟了一个老偷,做起了小偷。偷东西开锁撬门的本事非常大。展转到了成都之后,他依旧是老本行,有时候是客车上,有时候是商场里,他总是过着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偷了钱就出去喝酒找女人,没钱了就再去偷,反复循环。
不过他做小偷,却从来没进过局子,因为他这个人不是天天偷,一天偷一份,够吃够用了就行,而且他是属于那种独来独往的,并不是和别人同伙。
但也就因为他独来独往,被成都当地的小偷团伙发现了,同行是冤家,他偷的地点,是当地小偷的地盘,所以有一天晚上,他被围了,二十几个人教训他,虽然他最开始的时候,也放倒了七八个,但最后还是被人家干倒了,也成功的剪掉了他右手的食指上半截。
小偷没了右手的食指上半截,那就等于没了吃饭的家伙。
张华记得那是一个雨夜,他被打得几乎奄奄一息了,他都感觉要死了,在地上根本爬不起来了。
不过这个时候,王镇雄出现了,他记得他看到王镇雄的时候,王镇雄还问他怎么样,随后他就失血过多,晕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他在医院里,是王镇雄救了他。
也是巧了,王镇雄当晚喝了酒,独自开着车回家,由于雨大,他又喝了酒,憋不住尿了,也不能在车上尿啊,所以就顶着雨下了车,站在胡同口撒起了尿,然后就看到了张华。
王镇雄心眼是一点也不坏的,做煤老板的时候,也从不苛待工人,所以他救了张华,后来一打听,张华称自已是流浪儿,之前没吃的,偷了东西,所以才被人打了,然后剪掉了半截手指。
当时王镇雄就问他以后干什么,张华说以后如果可能的话,他去学开车,然后做司机。
就这样,王镇雄出钱,让他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