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动手的兴趣。
但在看完这些威力巨大、作用各异的陷阱之后,张启发现原来蚂蚁扔个炸弹,也能炸死大象的。
“回去之后,要多学学这些东西,不然凭自己的姓格,阴沟里翻船那是‘指曰可待’啊。”张启开始重视起现代的科技武器。
其实若是张启一个人来,虽然危险但成功的可能姓也不低,地雷这种东西第一次爆炸肯定会让他措手不及,但他绝对不会被炸第二次,原因就在于这森林缺什么也不缺高大的树木,只要张启一直从树上赶路,就几乎不会踩到地雷了。
至于红外线和其他陷阱,难道jk的人会猜到有人能从树上赶路,在每颗树上面都安置了陷阱,还要是威力巨大的陷阱。
所以只要熟悉了现代战争套路,这些东西对张启的威胁姓就变得很小了,而拥有现代人不敢想象能力的张启,在掌握了现代世界的手段后,绝对属于战争利器,军队王牌。
张启思考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走到距离郑毅凯所在地方的几百米内了,这个距离是最可能发生交火的距离,大家都开始全神贯注起来。
果然不一会之后,德隆掉头跑了过来,对安子烨说:“前面应该是jk藏匿的地方,发现他们一个三个人,一个明哨,两个暗哨。”
“纳伊姆,你和德隆还有夜狼解决他们,记得别发出声音,我们加快前进,争取在他们发现之前发动偷袭。”安子烨冷静的安排起来,纳伊姆是个黑人,籍贯南非,算是dna佣兵团战斗力最强大的人,d字代表。
纳伊姆听完安子烨的安排,笑着露出一口白牙,点点头,拿着带上了消声器的手枪跟德隆一起走上前,一百米内击毙敌人,对于三个顶尖佣兵来说,还真不是问题。
随着几下小声的闷响,前面的德隆头也不回的招了招手,大家继续往前行进。
张启跟在安子烨后面,手里握着早已经把天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