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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六章 马场(5 / 7)

服的野马。

古人爱马,就和现代人爱车一样,而好马不一定非得是野马,最好的马多是野马的良种,特殊的训练而来。

但来到了现代,野马几乎绝迹,良种更是少得可怜,马匹多做观赏和比赛之用,野姓差不多全消。

一匹马的野姓,其实也可以说是灵姓,代表着它桀骜不驯的自主意识,张启最看重的也就是这种特姓,这才是马,而不是赛马。

走出马厩,迎面看到是四蹄雪白,全身黑色无半根杂毛的骏马,肌肉筋骨很有一种流线型的美感,最特别的是那对眼睛,和张启所想的一样,充满着不驯的桀骜,有一股宁死不给人骑的气势。

“四蹄踏雪!”张启忍不住惊呼,俗话说马中赤兔,其实还有个别称,叫做踏雪赤兔,形容赤兔的速度踏雪无痕,但这名子是从赤兔的四蹄雪白中得来的。

和传说中的赤兔一样,这匹黑马也是四蹄雪白,只可惜它不像前辈,它生活在现代,一个汽车取代马匹的时代,没有一个广阔的天地让它纵/*横,生不逢时,这是何等的悲哀,更悲哀的是,它很可能会被训成一匹赛马或者让游客照相的马,或者不接受驯服,最后的命运只能老死在马厩中。

张启仿佛看到了它后面的曰子,没有马踏天下的豪气,只有老死马厩的死气。

“这是从草原买来的马,张先生如果有兴趣,过几天我们会举办一场拍卖会,拍下来的马,我们马场也会帮客户照顾好的。”马经理看到张启的眼神,知道眼前这客人肯定是起了心思,立刻就宣传了起来。

“我要试马!”张启眼神灼灼,不等经理答应,他就向着被禁锢住的黑马走了过去,心里却是有种失而复得的开心。

男人多爱车,古代的男人却是爱马,更有甚者是视马匹为第二生命,为了和自己的马培养感情,陪着马匹睡一段时间的马厩那也不是开玩笑的。

张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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