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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蜀山剑侠传 > 第一九四回

第一九四回(14 / 23)

,并无三心二意,偏不忍向他下手。只想拆散他们夫妻,把无数的怨毒都恨在那贱丫头一个身上,千方百计想将她害死,以致才有今日之事。如今虽说事败,但那贱丫头出死入生,在外多年,想必也受了些罪。加以她恨猪狗无情无义,已立誓不圆旧梦。他二人既不和好,便称了我的心愿。我挨她打,由于自取,她回来时并未亲来寻我,此恨已消。只是恨这猪狗,却饶他不得。还有那三个小狗,如不用重手法将我打成这样重伤,我母女也可逃出村去。现既不能逃走,事已败露,又来了这道催命符,我决不想再活在人世。想活人也不容,反而抖出弑夫的罪名,连你和玉儿兄弟都做人不得,更难在此立足。你如是我女儿,我今明日必死,死后千万不可露出一点形迹。等两三年后,你们成人,与玉儿合谋、将猪狗父子四人能一网打尽更好,如其不能,除一个少一个,也算是报了母仇。事完,立时逃出村去。我虽死九泉,也甘心了。”

瑶仙因来信明令乃母限三日内安排后事,急速自裁,免败崔、黄两家声誉,遗害子女。并说魏氏与她同罪,姑念从凶,未手伤人命,而且丈夫已身为鬼诛,权从未减,过了新正破五便要永远禁闭终身,不见天日。本来众议给她封帛,因萧逸说她为人聪明,必知利害,故此函示,免得张扬,替她娘婆二家留点脸面。此事只萧逸全家和三五长老知道,如再执迷不悟,妄想贪生,过了破五,说不得只好由诸长老当着全村人等,按村规“杀人者死”,付诸公判等语。照此情形,除了一死,万无活理,闻言不禁抱头痛哭起来。

畹秋这时回光返照,心下坦然,点泪都无,反倒劝慰爱女莫哭。瑶仙几次商请,要向诸长老求说,愿以身代。畹秋狞笑道:“乖儿,你真呆了。留着你在,还好替妈报仇雪恨。妈心身两受重伤,你就替得我死,能活几时?多活一天,多受一天的罪。”瑶仙想了想,突然跳起,咬牙切齿,顿足骂道:“妈请放心,我如不把萧家这群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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