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人疯了!”
看到敌军的疯狂后,连种谔都肃然道:“交趾人,果然悍勇!”
“春哥!”
沈安却很是淡定的道:“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一队乡兵冲了上去,他们拎着麻袋,跑了一段路后开始倾倒东西。
火光中,能看到那些东西在闪光。
地上掉了一条,种谔捡起来一看,不禁惊讶的道:“铁蒺藜?不是……好毒的东西!”
这是一条铁丝,铁丝的上面缠着几枚铁蒺藜,只需布撒开来,就能阻碍敌军的行动速度。
前方的交趾骑兵冲杀过来,战马踩中铁蒺藜后飞了出去,一时间长街上到处都是摔倒的人马。
可后续的却没有减速,依旧冲过了这一段路。
“郡公,用火油弹吧!”
沈安摇头,“战马此刻已经疯了,火药弹并非万能。”
当遇到自然灾害时,发狂的动物甚至会聚在一起,比如说人畜无害的野兔和狼站在一起,却各不相干。
此刻的战马就是如此。
“冲杀上去!”
李常杰狂喜着,他看到了亮光,就在城门那里,这代表着宋军即将挖通城门。
但现在他们却来了。
不偏不倚,不早不晚。
老天爷还是在眷顾着大越啊!
他热泪盈眶,沈安却在笑。
“投枪……”
乡兵们拿出了背着的投枪,熟练的开始助跑。
“投!”
密集的投枪轻松的刺破了甲衣,然后把骑兵或是战马穿透。
人仰马翻中,弩箭又来了。
一批批敌骑扑倒,但他们却越来越近。
这便是骑兵的冲击力。
李常杰狞笑道:“斩杀沈安者,封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