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上,光着脚跳了一跳。我抬眼看他,发丝半掩我的眼,真的娇媚了。他突然拉起我的手,另一只手蛮横地拽过我的腰,顷刻间我失了平衡缴枪投降,不挣扎了,任他紧拥着我。他低下头,深深看着我,眼波如海,我快淹死了。一阵心慌,我特别害怕这种男女近距离交道,赶紧别过脸去。“春晓。。。。。。。”他低吟之后就将温热的唇盖在我的唇上。口一阵刺痛。怕了男人的温柔,让我无可抵御。
窒息的长吻之后,我恢复了顽皮,把手指伸在他鼻子前:“闻闻!是不是一股冰激凌的奶香?”他不理,拉着我的手指深吻,再托着我的头细致地辗转地吻我。奇怪,我怎么不配合着,脑子里不争气的在想,他那么高,会不会觉得脖子酸,这么老低着?男人吻的长也是个累活儿。凭我的直觉,我感到了男性的热力开始升腾。
我还不想把我们的关系拉的太近。我的印象里,爱是件很长久的事,总得恋爱个4,5年才能发展到彼此相交,我喜欢享受男女之间暧昧的感觉,不点透,慢慢猜。象三泡台一样,泡个三旬过后才出味。我主动推开了他。“原谅我的情不自已。”临别时他诚恳道歉。我笑笑,冲他皱皱鼻子,翩然而逝,留个飘曳的给他。
果然我们的关系暧昧起来,象恋爱又不象。常吃饭喝茶,说到情份的时候我就开始打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