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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正诡(6 / 23)

便是再饶上一小份贿赂又如何?

有官府大印和没官府大印,三方合同和两方合同,给人的安全感是不一样的。

以这年头老百姓对官府权威的迷信,他们应该很乐意,上赶着来交这个税。

确实是个巧思,而且绝对可行!

另一边,就在张德远盛赞印押税的时候,户部尚书林景默也在内心给印押税下了一个定论。

不过,林尚书与其他人不同,他是公认的内秀,不仅是对印押税下了定论,却还早早的察觉到了赵官家今日给的这张纸的本质,并适时对在场许多人的心境有了猜度。

且说,赵官家花里胡哨的搞了很多东西,但本质上无外乎是三大类。

首先,不仅是印押税,北伐国债、海标旗、皇家资质商品化一样,本质上都是在拿信誉换钱,只不过前两者是整个朝廷的信誉,最后者是皇室自己的名头,而海标旗稍微复杂一点,大概是朝廷和皇家共同的信誉却还不止。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印押税设计的极为巧妙,而皇家资质商品化与海标旗也算是一种有成例的巧妙引申,阻力应该非常小。

至于北伐国债,乃是题中应有之意,户部一开始就把这事放上日程了。

而值得一提的是,再有了这么多信誉商品的情况下,单纯国债的份额完全可以进一步消减,以确保它处于一个安全份额内。

其次,乃是海贸公司这个东西。

这玩意明显是张俊张伯英那厮搞出来的大船队的制度化、稳定化结果……海贸纲嘛,早就惊动整个东京城了,看来就是为这个作呼应。

按照赵官家的解释,不仅仅是海商,还有货主,也不光是张伯英,甚至皇家、代表了朝廷的都省,以及部分高官权贵都能拿各自的名头进去,成为东家。

然后大家商量着来,一起减少公司的阻力,一起分钱。

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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