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看得高兴点,所以就陪着好好玩呗!无论丽华是打算去岛上那海拔八百多米的小山上,还是打算去海里看看,他都无所谓,反正他总能想办法到达的。
“去海边!”丽华打算去捡贝壳,白天她不太好意思,那种行为太庶民了,不符合她的贵族身份。
“那就走!”雾原秋带着她就出发了,两脚生风,也不管偶遇的几个路人一脸惊讶,硬生生把观光自行车骑出了f1赛车的风采。
丽华觉得很刺激,感觉周围景色飞速流逝,自己的一头卷发都在随风飘扬,兴奋的小脸都红了,感觉超级开心——她就喜欢雾原秋这样,给她的感觉很刺激,有种被凶徒绑架,强迫私奔的感觉。
至于车毁人亡,她没考虑过,她觉得雾原秋超厉害的,有他在什么也不怕。
转眼间十多公里一闪而过,她远远就看到路边有一处灯火璀璨,好奇地瞪着大眼睛瞧了瞧,但速度太快了,根本没瞧清楚,连忙大叫道:“喂,那是什么地方?”
雾原秋耳力过人,哪怕她的声音被风淹没了九成七还是听到了,意念扫过,随口答道:“是岛上的夜市。”
度假区嘛,彻夜狂欢是免不了的,小豆岛夜市就是干这个的。
丽华马上来了兴趣,也不管夜市已经被甩到了身后,立刻猛拉“缰绳”,也就是雾原秋的校服衣摆,差点把他勒死,叫道:“我想去玩!”
“不是说去海边吗?”
“先去夜市,再去海边。”丽华也是受了三天罪才混到雾原秋陪她玩一次,肯定要玩个痛快。
这卷毛蠢蛋想起一出是一出,做事毫无目标!
雾原秋肚子里吐槽,但也没反对,拐了个弯又回去了,不过还是忍不住嘴上骂了一声:“下次早点说!”
丽华像个小鹌鹑一样缩了缩头,但没怎么怕,只是晃着一头很好奇地望着夜市越来越近——她还没去过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