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白了我一眼,“当然是它们的主人,是个华人。”“可是他为什么没把它们带走?”我大惊小怪的问。“不知道。他不要它们了。你自己看吧?”“那个人在什么地方?”我问。
她不耐烦的站起来,“我怎么知道?”
我愕然看着她。
她说:“真是失望,看到你真是失望,你根本不会写这个故事!’’她拉开门,竟准备走了。
可是她的脚绊了我的皮鞋,那只皮鞋方头大耳,像只潜水艇形状,又够重量,她差点没摔死,我赶紧扶住了她。
她又笑了,说:“你怎么穿这种鞋子?太笨了。”
我据实答:‘‘我不懂穿高跟鞋走路,笨人只好穿笨鞋。”
她忽然很温柔的对我说:“像你这样,马上可以结婚了,做人非得这样,不然结了婚也没幸福。”她停了一停,“我走了。”
“喂喂!”我追上去。
可是她已经急急的走了,像一只燕子似的灵巧,我衣冠不整,追不上去。燕子,像一只燕子。
旧时王谢堂前燕。堂前燕,今天可飞到我宿舍来了。
回到房间坐下,便不肯再做正经事,看起那日记本子与信件来。日记写得很好,很简单,信也很好,很简单。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信上贴着邮票,写着地址姓名,是封口的,没有寄出的,是第一个读者把它们拆开的。
但是他搬家的时候没有把它们带走。为什么?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我”是写日记的人。
(无端端被人进门来骂一顿、如果不把这故事写出来,就太划不来了。)
我是一个最最怕寂寞的人。我没有研究过别人怕不怕。但我自己是最怕的,因为怕得厉害的缘故,所以只好默默忍受,我不能到处打锣宣扬我的寂寞,但是往往在宿舍窗前站好几个钟头,或是上床睡觉,梦常常是生活的影子,更加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