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