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人的关系十分特别。”
“那我真正不明白了。”
我笑笑,也许菲立永远不提结婚两字。
我们照常出去应酬,所不同的,我与他家人见面次数渐渐增多。
菲立不比一般公子哥儿,他握有实权,故此他的父母也比较接受我。
背后我也听人说,老先生太太对我的评语是“不错,很懂礼数,话也不多,虽不是名门闺秀,也不算小家败气,慢慢会习惯的。这年头,儿子有儿子的主意,我们哪管得了那么多,唉。”是不满意,但也没法子。
总算是接受我,已经不容易。
一切花团锦簇,来得太快,我有点目眩神驰,希望不久会对大场面习惯,也许姐姐说得对,我的最大好处是够镇定,喜怒不形于色,慢慢应付各式不同的场合。
我不需要天才呢,菲立让我辞了工,我天天在美容院、健身房度过大部分时间,修饰整齐,看上去容光焕发,再加上适量的化妆、饰物、服装,四分人才登时变足十分,与呆在写字楼听老板发号施令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
菲立的一家包括他的父母儿子,都未曾再说我象玛姬,我很感激玛姬,菲立注意到我,完全是因为我有点象她的缘故吧,否则芸芸众女,他为何单单挑我呢?
他的两个儿子给我最大的鼓励,完全当我是自己人。叫我阿姨,大儿十一岁,小儿八岁半,都活泼可爱,我与他们非常合得来。
这一段时光是我生命中最快乐及值得珍惜的,菲立不是巧言令色的那种人,但他对我真正的关心,连最小的细节都注意到,象钱,叫我怎么开口问他拿钱呢?当他叫我辞职的时候,我也迟疑过,我只有一点点的节储。
刚在担心,他差人送上一枚图章及一个存折,里面的数字不多,恰已是我两年薪水,呵,我马上享受到被照顾的幸福。图章上面刻着的小篆是“我爱我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