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深深悲哀。
她走了。
祖母一直发问:“小琪还碍她什么?不是一切权利都放弃,全部双手奉献给她了吗?小琪没见她父亲起码有一二个月了吧?打四年前起,也没花过他们一毛钱呀,怎么踩到这里欺侮她呢?”
祖父叹息,“不要与她计较。”
“这个女人可是会得说英文,可是受过教育的,怎么会这样?”她浩叹,“她亲生娘又撇下她不理。”
我过去说:“奶奶,别这样,我都十六岁了,又不是小孩。”
她仍然气,晚饭都吃不下。
母亲没有这个女人厉害。
母亲一直想与林叔叔正式结婚,大宴亲朋,扬眉吐气,还没有心情理会其他的事。
继母已经得到名份,有暇霸占其他的利益。
我苦笑,没出来社会,我已懂得人间险恶,到了廿一岁法定年龄,恐怕我已历尽沧桑。
我渴望出国,远远离开他们。
只是舍不得祖父母。
父母平时那么忙,还有什么时间来陪伴老人家,顶多一年三个大节,什么中秋新年,在外头吃一顿聚一聚,谁还会在家诚心诚意照呼老人?又不是有大把遗产可分的老人。
祖母还在诉说:“什么都有了,还是不放过小琪,家,是她一个人的,丈夫,也是她一个人的,有儿有女,什么都捏在她手中,她还是不心足。在得意之秋,还不忘欺侮弱小,此女的本性甚差。”
真的,一个人在失意的时候,自觉社会对他不起,深深憔悴,行为乖张一点,也是有的,在情在理,似乎值得原谅,但继母此刻明明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影响她的心情,她何苦在乞丐手里抢饭吃。
父亲现在根本不同母亲说话,我也绝对不敢无故上她的家,继母的生活再洁净也没有,可以说一切都如她的心,但是她还要自寻烦恼,说什么都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