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
我只觉得好笑,「你要的是什么,你自己难道不知道?」
他苦笑。
「纽约有飞机直返香港,别浪费时间。」
「反正有空,与老朋友聚聚旧也是好的。」
他想穿了,我含笑闭目养神。
他又说:「你知道吗?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同自己说:从没见过这么标致的女人。」
「不过是三分人材,七分打扮。」
「是,你真会打扮。」他承认。
「太虚荣了,两万元一件凯斯咪大衣一买三件之类。」我微笑地,像是在说别人的逸事。
「我不介意你打扮。」
「现在觉得多余,只有信心不足,或是靠外表吃饭的人,才会花尽心思去打扮。」
「爱美不是人的天性?」
我不去回答他:「这次你不远千里而来,有什么目的?」
他坦白的说:「带你回去。」
「你太太呢?」我讶异地问。
「早分居了。」
「真儿戏。」
「我不该接受盲婚。」
我伸伸腿。
「你怎么穿起球鞋来。」他不以为然。
「舒服。」
「你的足踝穿高跟鞋才好看,以前你独爱穿那种七公分的细跟黑色-皮鞋。」
「是吗。」
「你忘了。」
「小事我一向不放心中。」
「你会不会卷土重来?」
「我还能够吗?我都不是十八岁了。」
他极之失望,将手上的戒子除下又戴上。
这几个小时的飞机捱死我。
我与他那一段是真正完全过去了。真不明白如何与他共同生活了两年,当初怎么会被他吸引。
他并没有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