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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的女友(12 / 18)

怪怪的。”

“我看他是不习惯香港。”天芝说。

“他本来就是香港去的,才五年而已,怎么?变外国人了?他不见得有美国的护照。”

我抬起头来,原来德松对我也有敌意,原来我没有误会他,原来我们两人的感觉是一样的。为了什么使友谊发酸?

我想起初中时分,我与德松也曾经交恶,为了一个小女孩子,女人真是祸水。

那小女孩才十二岁,却已发育得似模似样,一双娇滴滴的眼睛,令得小男生为她赴汤蹈火。

她叫我教她打乒乓,又叫德松教英文,我们两个人不知是被她利用着,便与对方不耐烦起来。

一日在操场上为着争替她拾一本书,我故竟撞了德松一下,他就骂我,我们足有大半个学期不说话。

此刻想起来,多么无聊,争争争,为那样一个没有更心的小女孩。

直到她家移民往英国,我们才发觉几乎班上每个男生都被她用过。这个女孩大了不晓得怎样。

我默默吃完面前的食物,召来伙计结贩。

天芝按着我,“说好我付。”

我微笑,把账付掉。

也没向他们说再见,使扬长而去。天芝不应把德松叫出来。

第二天,酒醒后心情反而好起来。我劝解自己:职总归要升的,女朋友总归找得到的,我有的是时间,一切慢慢来。

说出来没人相信,回来香港,一半是为德松,但此刻我极欲忘记这个人。

我又没同他争天芝,争也无从争起,但他莫名其妙把我当仇人。

妈妈一直在那里嘀咕“德松失了踪”,我也不置可否,年底,我转了一份工作,情况好许多,颇获公司重用,心情也大好。

工作愉快对男人说还是重要的,试想想,一天八小时,如果看的尽是冷面孔,那多难堪,久了自信心宣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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