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他拍拍我肩膀微笑,脸上有股出奇的怜惜,“你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他暗暗叹气,转过头去。
“你怎么了?我得罪了你?”
“没有没有,”他把我拥在怀里,“不要说这种话。”
裘并不是情绪平稳的人。
但凡提到我家庭背境的时候,他特别急躁,他似乎真的很介意他自己是个穷小子。
稍后他又问:“你见过那么多的珠宝中,有否印象特别深刻的?”
我不明他何以这么有兴趣,耸耸肩:“有,桂园大的珠子,七卡拉的全美方钻……”
“不是那些。”
“你是指有艺术价值的?”我又忍不住,“但珠宝纯是装饰用,毫无大气磅礴的感性,较特别的……也许是一只拳头大小的翡翠西瓜。”
他点点头。
话题到此为止,他没有再问下去。
我问:“你知道我们有这只翡翠西瓜?”
他愕然,“我怎么会知道?”
他说话之中,怪异之处实在很多,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信很温和平顺,为人却很激烈。
他说他喜欢蓝色,但常穿白色的衣服裤子。
他说他与父母住,但现在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
又绝品不提他的兄弟姐妹,他本来有只西班牙猎犬,此刻说送了人。
说到信中许多事,他都记不得。
或者男人是男人,若果男人记得这么多琐碎的事,岂非异常的娘娘腔,还有功夫干事业吗?
我很乐意找一个理由替他开脱。
在香港住了数天,玩得很愉快,每天晚上倒在床上,都睡得非常沉,几乎一睁眼便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我并不是容易熟睡的人,一直习惯睡前看一、两个钟头的小说,现在住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中,睡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忽然之间这么安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