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长出了角。”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地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