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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晚唐浮生 > 第五章 乡村

第五章 乡村(3 / 5)

河南府老人,他们是会种桑养蚕,缫丝织绸的。

“杖翁家中有几亩地?”邵树德坐到了一家院子里,看着宅院内的桑树和菜畦,问道。

“托大王的福。吾儿上过几次阵,得河南县宅园十五亩、旱田三十亩。”老人回道。

“年收几何?”

“回大王,年收四十斛粮。”

这其实是平均数了。

传统的两年三熟制耕作模式下,粟麦、杂粮轮作,可收不到八十斛的粮豆,平均一年接近四十斛。

“十五亩宅园,八亩种桑,可种五十株,得绢四五匹。余地种瓜菜、枣榆。三年之桑,斫断,可为浑心扶老杖,一根值三文钱。十年之桑,中四破为杖,一根值二十文,可制马鞭、胡床。十五年,任为弓材,值三百钱,亦堪做履。裁截碎木,做刀把,一个值三十文。二十年桑木,可做犊车材,一乘值万钱。”邵树德还没问,杖翁继续说了下去。

邵树德连连点头,耐心听着。

种桑的利润还是高。一年得四五匹绢,以中原绢帛的质量,2500-3000钱是有的。如果都是十年的桑木,那也值四千钱,平均一年四百。碎木拿去做刀把、锥子,估计也有几百钱的收入。

桑木年代越久越值钱,种到十五年,可以拿去制弓,更值钱了,平均一年可得千文。

国朝初年均田制,国人认为“种桑百余树,种黍三十亩”,即可“衣食即有余,时时会亲友”。可惜均田制后来败坏了,那就没办法了。

中原地区制造财富的能力,确实让人惊叹!

在邵树德完成农业改革之前,居然还有人认为差不多的人口,朱全忠怎么比你还有钱。

攻灭梁镇后,裴迪曾经和邵树德说过,新迁来河南府、汝州的西北人爱种果树,这习惯该改一改,宅园就该拿来种桑。邵树德许之,如今更坚定了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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