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拿出一个董事名额给曹轩的人,双方后续也会展开一系列宣传商业合作。
为了保证安全,格雷泽要求曹轩有关曼联股份买卖必须通知他们,防备引狼入室。
而曹轩也加了一条,如果格雷泽兜售曼联股份,曹轩拥有优先购买权,他还是很看好曼联的价值,条件合适的话,他不建议长期持有一些股份。
达成初步协议之后,格雷泽立刻兴奋的对媒体放风造势。
国际巨星和世界豪门的联合,也引起国内外一片哗然。
坦白说,7200万英镑不是小数目,按照2012年的平均汇率是1:9.99,相当于人民币7.2亿。
这个价格在国内可以直接买一个中超足球俱乐部,在欧洲也能买一支五大联赛中下游球队,甚至勉强可以拿下一支中游俱乐部的控制权。
这么多钱,只拿下曼联5%的股份,看起来有些亏本。
但话又说回来,曼联毕竟不是普通足球俱乐部,而是享誉全球的顶级豪门,截止到2012年,还是欧洲最具竞争力的球队,甚至去年还打入欧冠决赛。
这种顶级豪门的价值,确实不是一般的俱乐部可以比拟的。
而且原则上来说,曼联每年是有股东分红的,但碍于俱乐部发展和英足总的规定,每年分红比例有限,但细水长流,也不是少数。
更别说曼联市值增长,曹轩有金手指,知道未来会赚。
他的财务团队根据专业判断,也认为这是笔好买卖,甚至他们比曹轩估算的还要多,还有人提议直接拿下曼联,让骄阳风投进军体育领域。
要是是玩足球,这个股份太少,没办法当家作主,但如果是商业投资,投曼联稳赚不赔,还不用操心。
曹轩挺满意这个结果,既满足了当老板的心愿,还不用成为阿布那样的众失之的。
他太懂得当股东的好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