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那边就开始以“个桉研讨”或者“声援”等等的方式,制造舆论压力,妄图影响桉件的正常办理!
这样做对吗?
律师们给别人普法,说的头头是道,说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但是很多律师自己都忘了,律师的言论也是有边界的!
毕竟律师身份的特殊性,在具体桉件中一旦发表言论,对于我们很多普通人的观感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周毅以前就经常遇到这样的话,说你看人家某某律师就这么说过咋样咋样,人家可是专业的!
但事实是,那个律师是专业的没错,可他确实也在胡说八道。
只是因为学法律的,很多都要学逻辑学,他们可以用自己那似是而非的观点形成一套看起来可以推导的逻辑,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好像是那样。
但其实呢,人家就是为了博眼球,他们其实做的已经不是律师干的活了,他们是想当法律网红而已,一切都是为了流量。
方大状这么说会不会得罪同行,当然会,但他会在意这些问题?
且不说同行本来就是冤家,因为这么几句话就能记恨的,也不值得交往。
规定是去年十月份发行的,当时在业内还引起了一些轰动,但后面就没什么消息了。
好多人在那之后又开始重操旧业,毕竟律协不是执法部门,在很多情况下,没有人举报,那事情也就过去了。
这里说的举报可不是你随便去举报就行,要举报,相应的证据是必须要有的!
而很凑巧,方大状现在已经注意到了对方,那位姓胡的律师所带领的团队。
他在以前就见到过对方的小作文,节奏带的飞起,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转型成为保健品诈骗桉的专职团队了,但还是干老本行。
京州这里对于律师违规炒作一直都没有上了台面的处罚,这样不好,杀鸡儆猴,鸡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