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支行的法务被喊了过来。
“之前的事你都知道了吧,我们被告了!”
法务姓黄,叫黄严浩,闻言点点头道:“我知道主任,是因为征信问题被告的对吧,说我们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是啊,而且必须得让我们赔钱道歉,否则就不撤诉,所以基本上必须得打这个官司了,你说这事怎么办吧,我们胜算如何呢?”许主任坐在办公桌里,一边喝茶一边问道。
黄严浩想了想道:“主任,我刚刚就已经想过了,我们这边的胜诉率还是蛮大的,毕竟征信这个东西很封闭。”
“一般来说,除非是特殊时候,比如买房子之类,才会去打征信,否则的话走在街上没几个人能知道谁谁谁被列入不良征信记录这样的事。”
“毕竟其他人也不可能给他查征信,而名誉权是一种社会评价,但如果本身这件事都没被传播,那无论怎样都不可能说侵犯名誉权的!”
“因此我认为,我们的赢面确实大!”
黄严浩也是毕业于华栋政法的高材生,理论知识十分扎实。
这就是他的想法,他认为这件事没有传播,而没有传播,就意味着没有名誉权侵权的事情发生。
只有两个人在场,我骂你一句,没有被第三人知道,那不算名誉权侵权!
关于名誉权的核心理解,以及法院支持什么性质的诉求,用一个案子就能解释清楚。
张三收到了一条带有侮辱性言语的短信,然后他知道这是李四发的。
他就觉得李四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反手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结果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未将该侮辱言论向第三人公开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但是呢,如果张三的诉求是对方侮辱了自己,那就可能被法院支持,所以有时候很多媒体报道的一些所谓离谱判决,你得先去看看原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