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讲到魏晋南北朝的用人制度,脑海中往往会浮现门阀政治、九品中正制之类概念和印象。这想法不能说错,但也不够全面,起码在制度建设方面来说,察举制以及官学教育无论在南朝还是北朝,其实也都是存在着的。
诸如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别管察举选拔的人才质量高低,起码制度在执行。
北朝的国子、太学,只要入选为学生,便拥有了品阶在身,可以直接转任别的官职。南朝则就加了「明经」这样一个名目,凡诸官学学子,必须要通过明经考试,才可以获授官职,明经就等于是完成学业的毕业考试。
这样一看,无疑是南朝的教育和选官制度要更加的合理与科学,如果不加考核,谁知道你究竟学成什么样了?但从实际执行所取得的效果来说,那也只能是嘿嘿嘿。
虽然南朝的明经取士形同虚设、效用不大,但只要有,对于后来者而言就是一个可作借鉴的规令内容。李泰在选人院制定的铨选考试,就是类似于南朝国学明经考试,同时也就被李泰命名为「进士」,取义考得过便可进仕。
当然实际上的科举进士科跟这个还是不同的,李泰也只是为了灌输这样一个概念,为后来的制度推行而作铺垫。
科举的产生是一个制度完善的过程,而并非有着明确时间和标志的概念,很多人讲起隋炀帝开创科举打破门阀垄断就满怀激动,但是隋炀帝开创的科举是什么形式、又如何打破垄断,却也未必说的清。
北周到隋朝,吸收了南朝的明经名目,开始有了「举明经而进仕」的记录,同时秀才科也频有应举,只是考取的规模非常严格。但这一时期还是属于察举制的范畴,因为这一时期考生的范畴还只在于官学、郡学与州郡贡士,与前代没有显着的区别。
隋炀帝年间下诏「十科举人」,着令五品以上官员按照十科标准举荐人才,所谓的十科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