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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北大西洋——印度洋公约VS环太平洋合作组织(求订阅,求月票)(4 / 4)

在停泊于厄瓜多尔(属于大哥共和国)大和号水上饭店的大厅里面,向大明驻墨西哥大使郭之谦,大明驻大哥伦比亚、玻利瓦尔、秘鲁三国大使徐继畲,还有墨西哥皇帝阿古斯汀一世(这个皇帝好像和玻利瓦尔关系很好的样子)提出组织环太平洋合作组织这个设想的。

这位高瞻远瞩的南美伟人坐在一张圈椅里面,用沙哑的声音侃侃而谈道:“我认为,各国互相承认独立自主,是这个合作组织的原则。合作组织并不是军事同盟,而应该是一个各国自愿加入的互助组织。成立它的目的主要是经济上的,我们这些新生的新大陆国家需要来自旧大陆的资金、技术、商品,也愿意用我们丰富的自然资源进行交换。实际上,我们有足够的自然资源!但交换必须在互惠互利的情况下进行。当然,这个组织也存在一定的军事互助功能,因为大明有出口军品和军事技术的需求,而我们也有加强防务的需要。但是,合作组织绝不是军事同盟,它不能用来对付第三方,即便组织当中的某个国家遭遇了第三方的入侵,其他国家也没有义务进行军事上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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