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连超能力者这种东西都开始在包括哥谭在内的整个世界出现。
他们的疯狂反扑是戈登年轻的时候所没有遇见过的。
那些人似乎只是单纯的喜欢犯罪,习惯犯罪,他们对蝙蝠侠的态度,永远都是谜一样的。
有时候他们恨他入骨,几乎每一个犯罪分子都有亲手杀死蝙蝠侠的梦想。
有时候他们又疯狂的“崇拜”蝙蝠侠,某种意义上视蝙蝠侠为图腾一样的存在。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不是哥谭。
被杀死的蝙蝠侠不是蝙蝠侠。
但,他们依然热衷于挑战蝙蝠侠,并,恐惧他。
蝙蝠侠,成为了哥谭的一部分,成为了哥谭的代名词,也成为了哥谭之所以是今天之哥谭的重要原因。
这些,戈登从来都知道。
哥谭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蝙蝠侠而开始的。
但是,这能怪蝙蝠侠么。
怪他不肯付出更多?
怪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怪他没有变成见一个杀一个的疯子?
这个还是不要怪了,林恩的出现,很好的证明了一个失去理智的蝙蝠侠会带来怎样可怕的后果。
天哪……戈登都不敢想象,林恩更偏向邪恶一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幸亏他对什么都不敢兴趣,幸亏他怕死又胆小,幸亏他没有疯的更厉害……
“感谢蝙蝠侠没有疯,感谢林恩没有疯的太厉害……”
戈登一番沉思,竟然把自己吓出了满头的汗。
说实话,如果目前的林恩和蝙蝠侠让戈登选一个来作为哥谭的救世主,戈登肯定还是选择蝙蝠侠,因为他有理由相信,林恩拯救哥谭的方式可能会是把哥谭的所有人都杀掉,然后从什么别的地方接一批人过来,或者干脆就把哥谭整个炸平再重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