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抬起头,紧紧的盯着钢骨的眼睛,幽幽到:“是因为我们……太懦弱了。”
钢骨浑身一震,觉得自己好像心脏跳了一下,恍惚之中又想起,他没有心脏这个器官了。
“林恩什么都不在乎。他只希望自己过的舒服些,随意些,普通些。
他好像很喜欢钱,但他的钱永远都花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见了,林恩也从来没在意过。
如果他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只在乎钱的话,那恕我直言,以林恩的能力,他估计很快就可以成为这个星球最有钱的人了。
但他没有。
好人和坏人,对于他来说,好像从来都不是很重要,林恩不想锄强扶弱,也从没承认过自己是一个英雄。
我甚至怀疑,林恩看待这个词汇的时候,是极其鄙夷的。
你也看到了,他极度的排斥和这些词汇相关的东西,比如……正义联盟。
哪怕睡在墙角的位置,他也不愿意加入我们。林恩从来都和我们不一样。
而这一次,我相信,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像林恩这样尽心尽力的去顶着那样一个名声和可怕的后果,坚持去为这个社会拔出毒瘤。”
蝙蝠侠再度低下了头,隐藏在阴影里:“有些事,我们知道应该做,但没有去做。
有些事,林恩知道应该由我们去做,但最后,是他替我们去做的。
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
懂了。
懂了懂了懂了!
其实从最开始一直到现在,钢骨都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哥谭能容的下一个蝙蝠侠和小丑之外,还能容的下一个林恩。
但现在他明白了,也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可以那么轻松的相处。
林恩和蝙蝠侠,本身就是哥谭的两面,是冷静中的疯狂,和疯狂中的冷静!
“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