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被发现了,兵部军法司怕是判处过错的时候都会被逗乐。
大明军事律法中相对应的符合的主罪名的只有两条,要么是叛变、要么是潜逃,但是因为國际旅并非某国之军队,而是一个國际志愿者组织,且不和大明敌对,所以叛变罪不成立。
所以只能判处潜逃,军人潜逃罪又分三等:
第一等是平时,无任务,杖五十,徒一年;
第二等也是平时,但执行常规任务,比如治安维稳、剿匪之类的,杖五十,徒三年;
第三等则为战时,杖八十,拘役五年,即充军而非坐牢。同时继续细分,如果是在前线作战中临阵脱逃,杖一百,拘役八年。如果造成己方失利、后果严重,则可判处极刑。
估计审判者都很无语——其他人潜逃是因为怕死怕苦,这谎报生病潜逃去其它战场的,还真是稀奇事一件。
按明文律法来看,基本就是按第二等来判刑,挨几十棍子,然后体验几年免费住宿。
到时候就看大战有没有开始了,一旦开战,随着大规模扩军开始,自己照样还是会被调去一线单位任职的。
再不济,也就是先被调去干一段时间的闲职,等战争期间扩上几百个师、亦或是前线死了一篓子团长、旅长以后,形形色色的有经验的合格军官就都要被扔去一线了。
什么刑徒充军、戴罪立功、带镣上衙的事例在历史上都屡见不鲜了。
至于政治上的性质問题,那倒是次要的,大明对这方面的管理…一言难尽,要求军官不能加入任何黨派,以前是什么黨派都没人管,退出即可。
但这其实就算是放任自流了,朝野之间各种思潮本就是在群魔乱舞,左中右无所不有,就是想管也管不过来。
“这边的情况你们应该还不清楚,很快就要迎来一场大战了,我就算是想走也走不了。”周长风耸了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