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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旧诗(3 / 4)

这一点灰尘在自己指尖消散,不见踪影。

邬母总觉得他神色不对,不许他在厨房帮忙,推他进屋去歇着,将晚饭拾掇出来,匆匆去叫邬意和邬父回来吃饭,自己则擦了手,出十石街,要去请大夫。

刚走出去几步,她就听到程廷在后头叫她伯母。

她扭头一看,就见程廷和三个年轻人站在糖人铺子前,一人拿一个五彩糖人,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捏糖人。

程廷捏着糖人走了过来:“伯母,这么晚了您要去哪里,我送您一程。”

“程三爷,”邬母连忙摆手,“不用了,是瑾哥儿,看着好像是病了,我去请大夫来看看。”

“吃晚饭的时候还好好的,”程廷有些诧异,“您别急了,我去看看,真是病了,再用我爹的名帖去请大夫。”

说完他就和三个朋友告别,和邬母往十石街走,一路走到邬瑾家中,和邬父道了一声“伯父”,叫邬意“弟弟”,把糖人给他吃,随后就钻进了邬瑾屋中。

他到时,邬瑾已经神色如常。

见程廷忽然前来,邬瑾也是一番诧异,得知是邬母忧心他,不由心头沉重,闻到酒味,便低声问:“你去了哪里喝酒?”

程廷答道:“裕花街啊。”

“你有没有听到和聆风相关的一首诗?”

“你怎么知道?”程廷伸手去拿桌上茶盏,“是听到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又是色又是香的,那些酒客嘴里能说出什么好话来,我就拿着我爹的名头吓唬了他们一番。”

“是我写的。”

“哐当”一声,程廷手中茶盏滚落到地上——地是夯实的黄土地,茶盏没碎,只滚了几圈,里面的水撒了一地。

他瞪着眼睛,嘴张的能塞进一个鸡蛋:“你……你写的……写的挺好。”

邬瑾弯腰捡起茶碗:“是我在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的日录中写的,日录让人偷了出去,原意也并非如此,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你想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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