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港岛是一个用法律结构起来的社会,港人生活中的一切都由法律制约、管理和保护。驻港解放军到港岛,吃、住、行、训都涉及到法律问题。航空、航海、出入境、交通等这些大线条的法律不说,部队在自己的营区里打靶,也要提前通报政斧有关部门,并在特区政斧的宪报上刊登才行。
宋津平点了点头,这也是中央和军委再三强调的要求,驻军不得干涉港岛地方事务,也是白纸黑字写在港岛基本法中的,目的就是怕引起港岛市民的不满,违背一国两制的构想。
港岛基本法明确规定,驻军人员既要遵守全国姓法律,还要遵守港岛法律。履行双重的法律义务,这在解放军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港岛,有许多事情和内地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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