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打了一场,对方很是彪捍,而且很是无礼,见面也不说话就直接亮了刀子,结果第一次冲突的时候,就见了血,幸好杜维一方的人马里,隆巴顿是在最前面的,靠着隆巴顿的实力强悍,杜维一方占了上风。敌人死了五六个,伤了十来个。
而隆巴顿的手下也不好过,伤了二十多个,幸好因为杜维的这些骑兵装备都比较好,优质的铠甲使得他们在防御力上占了便宜,没有致命伤害,不过隆巴顿脸色阴沉,因为他的几个老部下受伤很重。
对方已经退到了镇子外面,显然他们也很意外,这里居然有帝国的军队。而且数量似乎也不少。
镇子外面,杜维看见了大约几百米之外,大队大队的草原骑兵已经围在了镇子外面。‘杜维这是第一次见到大规模的草原骑兵,远远的看着这些家伙,立刻就能明显的感觉到一股彪捍的气质!这些人骑的马都是高头大马,是草原上的最好的马。
马上的每一个骑士都是身材高大,有不少人都留着大胡子。而清一色的,所有人的脑袋上都包着一圈厚厚的白色头巾。这些人并不像帝国的骑兵那样装备优良,草原缺乏铁矿使得他们无法装备骑士的铠甲,每个人穿的都是皮甲,而且样式杂乱,甚至颜色都各异,可是这些人艹控马匹却极为娴熟,而且不像帝国的骑兵那样列着整齐的队列,看似散落的分布在那儿,还不时有小队小队三三五五的骑兵策马在两侧来回缓缓的奔跑,每个人看向杜维这里的眼神,都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彪捍和充满了渴望的战意——就好像是一群狼。
杜维被几个骑兵簇拥着走到了最前面,他的身后还跟了几个魔法学员。隆巴顿眯着眼睛看着对方这些草原骑兵,忽然看见了对方的人马之中,一根长矛,忽然挑起了一面大鏖,那大鏖显然是用一整张兽皮制作的,原本的斑纹兽皮似乎已经很是陈旧了,连毛都仿佛脱落得差不多了,可是鏖上的图案,却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心中就会生出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