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呢。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是的,如果一定要形容缪斯现在的模样,那么只有一个最最简单直接的词语:邋遢!
非常邋遢!
她的头发乱糟糟的,甚至有些灰头土脸——几天奔波去调集粮食和物资,她昨晚赶回来的时候疲惫之极,喝了酒之后倒头就睡,根本就没顾的上梳洗。
身上的衣服原本是白色的,现在也泛着一片一片可疑的污迹,黄色的尘土,还有酒痕……看着她这副模样,谁会想到,她可是那个李斯特家族堂堂的缪斯少爷(小姐?),而且还是一个有洁癖的贵族!
自从离家出走跑到北方来,走投无路的缪斯只能跑来投奔了胖子,躲在了这个军营里,在胖子手下担任了一个军官——当然了,没有正式的官职,因为这是一支雇佣军,除了名义上的首领胖子和侯赛因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正式的官职。
每天她和那些满口粗话的佣兵们一起训练,摸爬滚打,骑马野外拉练,一走就是两三天,野外露宿,喝溪水,吃干粮,几天不洗澡更是常有的事情。
来到北方之后,她一直躲在胖子的身边,可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躲什么。
后来杜维率兵北上,担任东部战线的主帅之后,胖子曾经想把她打发到东部去,但是这个小妞死活不肯——或许是因为加布里在东部?
可似乎也不是……她继续留在了胖子这里。
而胖子这里,这支雇佣军,名义上是归中部战区,但是因为之前违抗号令,私自发动了那场敌后空降的作战,虽然后来作战计划成功,胖子还因此收到了奖赏,这支雇佣军也得到了一个正式的番号“狼牙军”。
可是却让原本就看不上这群“乌合之众”的暴风军团高层,越发的不满了!就算是那次作战成功了,但是暴风军团里的高层,却越发的讨厌胖子和这支雇佣军了,在原本的“乌合之众”这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