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外面跑了一圈回来,一会儿还要去顿斯酒吧打工,吃过午饭之后,再直接从那儿去国王牧场。
被杨洋这一声大吼吓了一跳的楚中天嘴里含着牙刷满嘴泡沫地跑出来看杨洋这是唱的哪一出。
没想到杨洋反而对着他笑:“比赛具体的时间是多少,大楚?”
楚中天将口中的牙膏沫子全部咽了下去:“下午四点半开球。”
“具体哪儿?”
“国王牧场球场……我说了你也不知道在哪儿吧?”
杨洋迷茫地摇摇头。
“你沿着金斯顿路往西走,一直走到杰克.古德柴尔德巷就到了。坐公共巴士,131路。”楚中天抽过来一张纸,在上面写到,一边写一边对杨洋说。
杨洋看了看楚中天递过来的纸条,然后点点头:“实在找不到我搜一下地图就是了。”
“那你怎么去?”他又问。
楚中天说:“我直接从顿斯酒吧去。”
他没说自己是跑着去的,因为没什么说的必要,他不觉得这是什么很了不起的事情,说出来也没什么意义。
杨洋不再问了,楚中天也回到卫生间继续洗漱,简单吃过早餐,他就要去顿斯酒吧了。不过在去酒吧之前,他得先去买个足球。
那天练了一下午的控球之后,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种感觉,并且认识到时间不够是多么的苦恼——只练了一次,就暂停了,因为要为球队的训练和比赛让路。
他是巴不得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都练的,无奈自己没那么多时间。而且就算自己有时间,拉塞尔也没有这个时间。
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小时候喜欢看《足球小将》。看里面的人物踢着足球到处跑,不管是去上学还是放学,都这样。于是他就想了,这样带球应该会提高自己的控球能力的,让带球像是走路跑步一样平常了,让足球完全听从自己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