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劫了。”
见荀三将功劳都按在自己身上,那边一脸死气的赖军却不干了,他抬头,恶狠狠地盯着荀三,冷声说:“你倒是对为自己脸上添光,那是你的功劳?”
赖军自己不可能好了,但害他的罪魁祸首,他也不可能这么轻易放过,要下地狱,大家一起。
赖军是打定主意要拉着荀三一起了,他说:“荀三,这话你是摸着良心说的?明明是我自己见一下死了三个人后没了兴趣,才放过那剩下几个丫头的,跟你可没有半毛钱关系。”
“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来了,荀三,别光说我,你可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了一点点物资,你杀的人还少?我不过是玩弄小姑娘,如果她们不反抗,我也不会动手,而且她们愿意跟着我的话,我还会养活她们,再说,我也不是一直都在施暴,也有不少是自愿跟着我的。”赖军后面的话说的不甚清晰:“如果可能,谁愿意强暴别人,又不是变态。”
凌子桐转身,最后一颗子弹打入赖军脚踝里。
啊——
这个地方比打入手腕还要疼,赖军嘶叫出来。
凌子桐将手枪仍会赖军身上,厌恶地说:“你这还不叫变态?那你告诉我,什么叫变态?”
赖军双手无力动弹,只能不停地抽搐。
凌子桐从背包内再掏出一把枪,她的沙漠之鹰,对准赖军的另一个脚踝,威胁道:“你说说看,什么样的才叫变态,如果说的不好,下一颗子弹就会打进你的另一只脚踝里。”
赖军本就不是个真男人,能不挨枪子儿他自然想尽办法躲过,身体的疼痛并不能阻止他脑筋的转动,还不到一分钟,在黑洞洞的枪口下,他微微抬头,费力地说:“变态的不是我,是他,是荀三,荀三做的是可不比我好多少,他同样龌龊。”
这是狗咬狗的架势?
原来人跟人真的可以为何生存而相互撕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