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回到心头!
这种情况很容易将人不经意间至死,因为愤怒会自这种场景逐步增加而不是减少!
但是这案子.
受害者可是全程被捆绑在椅子上的!
激情犯罪,往往都是上头的,上头且一直折磨人,并且愤怒条还不会降到不准备杀人的临界点.
这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受害者的性格很恶劣?”
王超又开口试探般说道。
“不对,再怎么恶劣,也不能一次性惹得三个人集体杀他且不会留手”
徐浩在旁边点了点头。
对方说的没错。
性格再恶劣,但若是接触的时间很少,内心没有累积下的仇怨,便不会一次性的让人产生必杀的念头。
那是受害者对凶手做过什么?
徐浩陷入了沉思。
目前来看,这一条比较合理。
“受害者对凶手做过一些事情,这件事可能在受害者眼中,在旁人眼中算不得什么的事,但落在凶手眼中,却是天大的事情!”
“并且,这件事一定要能触碰到三个人!”
一个人想杀某个人,那双方可能是久积成怨。
一个人见了对方一面就要杀对方,那这个人可能是脾气暴躁,且冲动,同时另一方必然不会文明。
如果三个人,在同一时间点,同时对某个人产生了必杀的思维
如果三人互相之间并不认识,基本不可能!
为什么?
徐浩之前说过事情的双面性。
一个事物,每个人看待的方向并不同,看到的东西也不同,所以情感种类大小自然也是不同的。
且大部分人的忍耐度并不小,就算遇到事,也只会想着赶紧远离。
能见一面就产生必杀的念头,只能是.
三个人同属一个阵营!
阵营二字,指的不是朋友。
而是一个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