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旗帜从沙丘之上竖起,强壮的军士摇晃着旗帜。
一队队骑兵从城墙隐蔽处、从沙丘之后,从远处的树林之中杀出,声势之大,令人骇然!
巴噶逊达尔罕、兀山陷入了慌乱之中,身后的骑兵也彻底绝望。
黑压压的骑兵,至少四五千骑,靠着这几十个人想杀出去,绝无可能!何况身下的战马已疲惫至极,即便是杀出去,又能跑多远?
刘胜驱马而至,在亲军的护卫之下前出百步,看着溃逃而来的巴噶逊达尔罕、兀山等人,淡然一笑:“到这个地步了,你们还要战吗?”
巴噶逊达尔罕抽出马刀,兀山连忙制止:“你是达延汗的女婿,只要投降明军必不杀你,待日后达延汗讨要时,你还能回去。若是出手,我们必死无疑。”
巴噶逊达尔罕看向兀山:“你让我投降?”
兀山苦涩不已:“绝境之下的投降并不可耻,我们想要报仇,至少需要活下去。这个时候死,毫无意义。”
巴噶逊达尔罕清楚兀山所言没错。
身为达延汗的女婿,这个身份类似于明廷皇帝的驸马,是贵族中的贵族。无论是投降还是俘虏,贵族都应该受到优待,活命的可能确实比寻常骑兵大得多。
只是,一旦投降,那达延汗的脸面可就丢大了!
巴噶逊达尔罕犹豫再三,最终舍弃了达延汗的脸面,选择了活命,收起马刀,驱马上前,问道:“我乃是达延汗之婿巴噶逊达尔罕,来者何人?”
刘胜眼神一亮,原以为只是小打小闹,出关冒险走一走,最多弄一些小虾收拾残局,可没成想对面竟是一条大鱼!
“京军十二团营固勇营都督刘胜,奉陛下旨意,前来阻截哈流土河动撤之敌!投降可活,抵抗必死!选吧!”
刘胜说完,刀出鞘。
身后骑兵纷纷箭上弓弦,一些骑兵马刀、长枪已然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