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除了“保底条款”以外的其他补充条款,那些需要附条件才能拿到的、比“世袭县侯”更好的待遇。
“这个世袭县侯,是只要袁大公子还能代表袁家、只要他不是彻底兵败失地之前来投,都可以拿到的。我主仁德不愿乘人之危,也不愿意逼迫友军。
但后面这些条件,也是人之常情:那就是袁大公子来投时,手头的地盘越大,自然将来子孙待遇越好。要是被曹操或袁尚打得只剩一两个郡来投,只是带来袁家一块空招牌,那给个世袭县侯就顶天了。
如果袁大公子能以如今的地盘来投,我主也斟酌了一个条件,他可以许袁大公子与其长子将来实掌一州治权,及于终身。
如果袁大公子还能公示天下、谴责袁术、袁尚为袁家逆子。大公子愿意与袁家其他旁支从此切割断绝,宣布其他旁支都不是汝南袁氏。那么,我主愿保袁氏累计十世三公的虚衔——当然,袁大将军就已经是四世三公了,大将军本身是第五世、大公子本身是第六世。
大公子和其子,都可以以三公虚衔、实掌一州。到大公子孙辈,那就是三公虚衔、加县侯实封,但不保证掌权。这三公虚衔,还可以再给他们延续三世,加起来袁氏就是十世三公了。”
也就是说,刘备许的只是又一个“四世三公”,所谓十世,前四世已经是历史了,第五第六世是袁绍和袁谭本人挣的,刘备只给他们续七八九十世,而且第七世是袁谭的儿子,可以做实权州官,八九十就是纯荣誉虚衔,给待遇不给权。
郭图听诸葛瑾说得这么细、刘备也写得这么细,愈发觉得刘备是认真的,不然不会这么仔细讨价还价。
要是本来就没打算给,还还什么价啊。
而且听起来,也确实有够实惠了。袁谭目前也就一个半州多一丁点的地盘,如果投降了能许诺永远治理青州,只是把冀州的渤海郡和幽州的西部给刘备管,那袁谭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