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问,就让两个当事人动手写。
韩七月接过警察同志手里的纸笔,走到其中的一张桌子上直接开始写。
甚至,韩七月都不避讳韩晓月,数学的最后一道大题不简单,就是放开了让韩晓月抄,她都未必能抄合适。
韩七月这边写的倒是很顺利,但韩晓月那边,就有些茫然无措了。
名字她自然知道该怎么写,现在她只能写韩七月,而不能写韩晓月。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根本不知道数学最后一道题是什么。
她确实参加高考了,可是,数学她也只连蒙带猜的答了前面的几道题,后面的跟看天书差不多,根本看不懂,自然也记不住题目。
连题目都记不住的人,又如何能写出准确答案?
朱校长看着下笔如有神的韩七月,再看看抓耳挠腮涨红了脸的韩晓月。
这样鲜明的对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真假这不是清清楚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