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琬说完,还亲自给张松做了示范:
“韭花酱有些咸,不要蘸太多。”
张松学着他的样子吃了块羊肉,赞叹道:
“此物确实足够鲜美,本以为我在益州饱读经书,结果有幸来到汉中才知道,此前实乃坐井观天耳,还请刺史莫要取笑。”
黄琬说道:
“永年莫要自惭形秽,你千里迢迢跨越蜀道来送信,已让老夫佩服之至,等去了长安,陛下会有封赏,百官也会以你为榜样。”
这话听得张松还没喝酒,就已经有些迷醉了,出门之前,哪敢想过这种待遇啊……果然应了那句话,树挪死,人挪活!
他啃了几块羊排骨,喝了两杯汾酒,又将碗中的面条扒拉干净,刚到安排好的卧室,靴子都没来得及脱,便倒头呼呼大睡起来。
郡守府的从事小声向黄琬请示道:
“他的衣服靴子全都破旧不堪,要不我去准备一套新的?”
黄琬笑着摇了摇头:
“当年苏武自北海而来,穿着十九年前的衣服,手中的符节成了光秃秃的木棍,身上更是打满补丁,头发凌乱,胡子拉碴……你猜他这一路走来,为何不换一身衣服?”
从事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
“刺史这是为了给张松表功?”
黄琬点了点头:
“张永年自益州而来,在朝中没任何根基,大家知道他吃了很多苦,但没有亲眼所见,不知道这些苦有多严重,所以让张松穿着这套衣服上朝面圣,既能帮他在百官中站稳脚跟,同时也能成为大汉的一面旗帜。”
如今虽然朝廷一方势如破竹,但天下尚未平定,是时候拿张松做一波宣传了。
而张松这个人吧,早就憋着劲儿想打蜀郡那些人的脸了,所以他肯定不介意朝廷宣传,甚至还会主动配合。
因为张松的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