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来的木高台,看着眼下这一百五十个刽子手家族男人。
这帮人努力让自己的身形站得好些。
可乱七八糟的队形,以及一高一矮的交错,徐思灵怎么看都极其不顺眼。
徐思灵知道,是自己的老毛病犯了。
因为很简单。
外国许多人民,在见识过自己的军队后,有幸来到国内见识过人民子弟兵,都会无比惊叹。
为什么人民子弟兵能够做到这种地步。
而徐思灵在见识过国内的人民子弟兵,再去到外国,见识到其他国家的军队,只会感到难以接受。
道理有失偏颇,但本质上没错。
徐思灵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在考虑一件事,那就是在资源不多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起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
自己的部队首先要具备什么。
战力?服从?士气?
在亨利、菲儿都提议徐思灵别拿刽子手家族的人当士兵开始,徐思灵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直到在巴黎,在骑士比武大会获胜时,徐思灵终于清楚,自己追寻的部队,最该具备什么。
那就是部队的战斗意志!
如果条件允许,徐思灵更想自己的部队,能够像人民子弟兵一样。
可这是不现实的。
这是中世纪,且不说社会环境的影响,光是资源上的限制,他就难以办到。
那么问题来了。
该怎么建立一支,成本不高,且具有足够战斗意志的武装力量?
当然,战斗意志还需要武器装备搭配,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抛开武器装备不谈,只讲战斗意志,那是在耍流氓。
十个极具战斗意志的人拿着木棒,都打不赢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
但同等武器装备下,战斗意志绝对是最重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