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旗似的飘着。
人站立在船头上,叉腰吼出一首山歌,吓得河面上的水鸟四处惊飞。
烈日长期直接烤晒在他们身上,每个船工的皮肤被晒得像漆过一层桐油一样,肤色变得褐亮亮的。
有一次,张锦钊跟船队行驶到一条堰坎上,有的船工看见水车附近有位秀气水灵的女子,正蹲在河边一块大石板上搓洗衣服。
有一个船工一时兴奋起来,就怂恿张文彬说:“阿彬,跟她唱山歌唠!”
当时,张锦钊已是个十八岁出头的风流倜傥美男子了,家里的娘亲在他刚满十岁时,就想托媒给他张罗订上个娃娃亲,找上一个家庭好、人品好的姑娘,说成一门亲事到过几年就给他圆房成婚,以便趁早成家立业好为冯家传宗接代。
而张锦钊对娘亲提过的几门亲事都不中意,经常把辛苦挣来的工钱,花在外面的客家女身上,甚至拿钱去打水漂也在所不惜。
张锦钊有一个嗜好,就是行船经过村寨或是渡口时,遇见有喜欢的女子,就喜欢用山歌去挑逗人家。
有时,要是遇上小心眼的女人,就会臭骂他一通;
要是遇到脸皮薄的女人,便低头不搭理他;
要是遇到大方的女人,就会起劲和他唱起来。
有一次,船经过浦江一条村庄渡口,张锦钊见一个身材苗条的女子在渡口大榕树下一块大石上搓洗衣物,便找着闲话来跟那位女子搭白:“俏妹子,跟哥行船去游苏杭买胭脂水粉给你。”
那个女子抬头仔细地打量着他。
张锦钊见她的大眼睛好像河里的水一般,清亮亮的十分迷人。
过了一会,只见那女子嫣然一笑:“去了就不回来了哩!”
张锦钊被那个女子那富有挑逗性的眼神和笑脸整得他差点儿连姓什么都忘记了。
“好不好吖?”那女子又向王文彬抛了一个媚眼。
“好呀!不回来就不回来!”张文彬早已按捺不住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