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晰地看到——
在那张覆盖着一层均匀落灰的红木书桌表面,靠近右手边缘的位置,赫然存在着一小块异常干净的区域!
这块区域的形状大致呈不规则的方形,面积大约只有一个成年人的拇指指甲盖那么大。
与周围布满灰尘的区域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这绝不是正常的现象!
赵成良立刻翻阅现场勘查报告中关于书桌部分的描述。
报告中确实提到了书桌上有灰尘,并且记录了桌面物品的摆放情况,但对于这块“干净”的区域,却只字未提,显然没有引起当时勘查人员的足够重视。
但赵成良却敏锐地意识到,这个细节可能极其重要!
这意味着,在案发前不久,或者就在案发过程中,甚至在案发之后警方勘查之前,这个位置上,曾经摆放着一个物体!
这个物体被挪动或拿走后,才留下了这块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干净印记”!
这个被拿走的物体是什么?
赵成良立刻将所有的证物清单和证物照片重新翻了出来,一件一件地仔细比对。
笔筒、镇纸、墨水瓶、台灯底座、相框……所有记录在案的桌面物品,其形状、大小都与那块干净的印记无法完全吻合!
也就是说,有一个原本应该在书桌上,甚至可能在案发时就在书桌上的物品,神秘地消失了!
而且,这个消失的物品,并没有被记录在案,也没有作为证物被提取!
这件“消失的证物”会是什么?
它为什么会消失?是被凶手刻意带走的吗?如果是,那它很可能与案件或者凶手的身份有着直接的关联!
或者,是被其他人在某种情况下拿走的?如果是这样,那背后又隐藏着什么秘密?
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灰尘印记,却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