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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当世第一英雄(3 / 7)

杀出一条条血路,辽军如潮水般,退潮又涨潮。正当两军打得正酣时,辽国内部出现政治纷争,一伙辽国权贵不瞒耶律延禧的昏庸想要另立政权,耶律延禧得知此事后,放弃那个消灭女真人的千载良机,回军自救。完颜阿骨打抓住那个天赐良机,紧追猛打,终于在护步答冈追上辽军,与辽军短兵相接,左右包抄,辽军大败。

建国之后,女真各部落的勇士在来流水会合,总共只有两千五百人,完颜阿骨打就率领这两千多人祭告天地,执挺誓师,初战告捷。

那白山黑水间,妖兽四溢,到处都是。

因此,女真人每天都要跟这些野兽甚至是妖兽打交道,不是你吃我,就是我吃你,天天刀口上舔血,在生死线上蹦迪。

就这样的人,天天宰杀野兽、妖兽,你让他上战场宰杀活人,你觉得他会含糊吗?会需要心理建设吗?还需要培训吗?

再给这样的人配上甲胄。

妥妥地板甲近战猎人。

远了拿箭射,近了拿刀砍,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生长在马背上的,移动速度极快。

说个不恰当的比喻,女真人就是人均铁血战士。

可农耕民族就不一样了,好多人,一辈子连只鸡都没宰过。

这样的人上了战场,能听懂命令,就不错了,他们能干的就是排好队,肩膀挨肩膀,然后拿着长枪往前捅,或者站在高墙险关之后仗着防御工事射击。

一万个以一当十杀老虎都不眨眼的女真人在正面战场上遇到农耕民族,农耕民族别说十万八万,就是百万,对他们来说也是乌合之众。

用兵法来说就是,兵不贵多而贵精。

这么说吧。

女真人自从从东北杀出来,在完颜阿骨打的率领下,摧枯拉朽,连连击败辽军,建立金国,吞并辽国。

历史上,别说辽宋不是金国的对手,就连全盛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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