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矿产的开采经营权,也获取了大量的军火订单,这将为兰芳的财政提供极大的帮助,也将增加兰芳国内的工作岗位。
当然,暹罗也会得到大量先进装备,增加自己的国力。
另外,为了感谢兰芳对暹罗的“无私”的帮助,暹罗将对兰芳开放商业市场。
自条约生效之日开始,兰芳的全部货物进入暹罗只需要缴纳象征性的关税,且基本上等于没有,兰芳成为了暹罗的最惠国。
同时,暹罗还开放国内劳动力市场,允许兰芳从暹罗雇佣各类劳动力,也允许兰芳的职业人员进入暹罗进行工作。
尤其重要的是,吞武里中央同意以私人名义雇佣兰芳的有经验的官员前来暹罗协助吞武里中央办理事务,为暹罗培训有经验的官员。
同时,为了表示双方的诚意,暹罗将正式向兰芳递交雇佣兰芳军事人员一千人的请求,以为正式的军事教官,为暹罗新军的缔造而行动。
而兰芳也会向暹罗提交五千名技术人员的雇佣请求,这些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木工和铁匠这两个行业之中,主要用于为暹罗制造武器和船只。
因为兰芳本国的生产人员与生产能力的不足,所以需要这些技术人员的帮助,这些技术人员将在兰芳本土的制造工厂里学习培训,然后走上岗位,开始工作。
随后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
主要就是重申兰芳和暹罗为叔侄之国,兰芳是暹罗的叔叔,暹罗需要对兰芳保持尊重,而兰芳也要保护暹罗。
双方任意一国受到第三方的攻击,双方都要向对方伸出援手,派兵助战,双方有意向第三国发起战争的时候,另一方也要向对方提供帮助,派兵助战。
由于当下暹罗缺少国防能力,所以将特别邀请兰芳共和国派遣军队前来暹罗驻扎,暂时承担暹罗国防的一部份工作。
这一批兰芳驻暹罗特别军的一